吴向飞发文控诉
近日,词作者吴向飞发文控诉自己的十余首音乐作品被台湾环球恶意侵占13年,在采取维权手段后,对方愿意支付版权,但数额却少的可怜。
吴向飞表示自己给陈奕迅创作的《路,一直都在》,一年实际获得的版税收入只有271块。
版权公司不享有作品的管理权
却拿去授权给平台获利
11首音乐作品被侵权
吴向飞发送律师函维权
吴向飞公开表示,自己享有11首作品的音乐著作权,分别是:
陈奕迅的《路一直都在》《7》《独居动物》《臭美》《hippie》
杨宗纬的《谁会改变我》
萧亚轩的《不远》
陈坤的《淡淡忧郁》《幸福中》
许志安的《流浪狗》
张卫健的《超人》
吴向飞申明
环球音乐长期未经自己允许,私自以著作权管理者身份授权诸多单位使用以上11首音乐作品,严重侵害其著作权,给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2018年,在灿星文化制作的《中国新歌声》节目上,有参赛选手翻唱了陈奕迅的《臭美》,灿星文化在未核实版权归属的情况下支付给环球音乐使用费。据悉,该首歌曲的使用费为8万-10万元。但是,在环球音乐给吴向飞的版税报表中,并未出现灿星文化对使用《臭美》支付的费用记录。
版权被侵犯的不止吴向飞一人
音乐人张亚东
此前,在音乐人张亚东不知情的情况下,有平台使用其作品并表示是环球音乐授权的,已将版权费支付给了环球音乐。之后,张亚东找到环球音乐,环球音乐予以赔付并道歉。
音乐人李志
2017年,选手毛不易在《明日之子》节目上翻唱了李志的歌曲《关于郑州的记忆》,并未获得李志授权。在第二季《明日之子》节目上,选手邱宏凯又翻唱了李志的歌曲《天空之城》,同样未获得李志授权。对此,李志要求节目赔偿其300万元。
音乐人孔朝
2020年,音乐人孔朝称在爱奇艺的电影《刺客记忆之血月》中,未经许可使用自己的作品《痛苦时候最寂寞》,并因此起诉爱奇艺,最后法院判决爱奇艺支付其赔偿费8700元。
版权监督机制还未完善?
版权公司的乱象使得很多音乐人选择直接把版权签给音乐平台,去中介化。 这虽然不一定是最佳选择,但至少平台有详细数据可以提供,点击量、下载量都很透明,给版税的分配提供了依据。 急需更健全的版权监督机制,才能给创作者动力和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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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著作权法》出马!
2021年6月1日施行的新《著作权法》中对版权公司提出了更高的规范。其中规定: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将使用费的收取和转付、管理费的提取和使用、使用费的未分配部分等总体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并应当建立权利信息查询系统,供权利人和使用者查询。”
提醒
创作者:版权归属协议 音乐作品的作者与版权代理公司应当重视版权归属协议的签订,缺少协议或者约定不明确都容易产生版权归属纠纷。 |
对于无权却授予他人音乐作品的行为 音乐作品的真正版权人可以根据著作权法等法律进行维权救济,请求法院颁发禁令和判予损害赔偿等。 |
对于音乐作品使用者 如音乐平台,应当对于版权归属具有一定的注意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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