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影局的数据显示
截至10月10日,今年以来全国电影总票房超400亿元
电影市场繁荣景象,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也不断增加,最常见的是:版权和商标
爆款电影名称被抢注
2021年国庆档最火的电影《长津湖》
近日爆火的电影《长津湖》上映后,连续8天拿下单日票房冠军,连续6天单日票房破4亿,进入影史内地总票房前十名……《长津湖》成为2021年国庆档最火的电影。
《长津湖》成为抢注对象
截至目前,“长津湖”商标已被多个自然人及公司申请注册,国际分类含社会服务、服装鞋帽等,目前商标状态为“商标已注册”和“等待实质审查”等。
其中一个波浪
甚至让网友们担心长津湖是否会因此而下架
“导演郝平”:《长津湖》侵权
一个网名为“导演郝平”的人,在某社交平台发布视频,称电影《长津湖》侵犯了他及朋友的商标权和著作权。
侵犯商标权
郝平口中的“朋友公司”名为北京加点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其确实提交了多件“长津湖”“冰雪长津湖”的商标注册申请,国际分类包括第35类、41类等,其中在国际分类为35类下的“长津湖”商标,提交商标注册申请的时间是2020年10月,而电影《长津湖》的立项时间为2019年。
侵犯著作权
郝平展示了他获得的“《冰雪长津湖》故事大纲”作品登记证书,著作权人是他本人,作品完成时间是2018年11月5日。
电影《长津湖》是否侵权呢?
《长津湖》电影名称的使用,并非是北京加点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刚获准注册的第41类同名服务商标的商标性使用。
郝平登记的作品名称是“《冰雪长津湖》故事大纲”,并无相同相似于电影内容的任何举证。而且从申请时间角度也排除了著作权与注册商标权侵权嫌疑。
虽然从目前来看,电影《长津湖》并不会像网友们担心的那样惨遭下架。但也给影视产业的商标保护提了个醒。
当著作权不足以支撑电影所带来的商标利益时,将电影的名称注册成商标,就成为电影衍生品提供法律保护的必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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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业IP商标布局应趁早!
电影,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其名称系对电影主题、内容的高度概括,同时具有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标题名称和电影商品名称的双重属性。
对于影视制作方来说,首先应该做到保护自己的权利,在电影开拍或者筹划阶段对商标进行注册,为电影及其衍生品提供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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